万让告字[2012]12号 2012-12-29
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以 招标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万让2012-2-1号地块,位置:南燕湾高尔夫球场东侧、华凯公司用地西南侧,面积:0.8916公顷,用途:住宿餐饮(酒店)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0.5,建筑密度≤20 %,绿化率≥50%,建筑限高≤15米。
宗地编号: | 万让2012-2-1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89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燕湾高尔夫球场东侧、华凯公司用地西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5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5 | 土地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17.98万元 | ||
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平整。 基础设施:按现状出让。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招标,不接受联合竞买。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招标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9日 至 2013年01月17日 到 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耕保股办公室 获取 招标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9日 至 2013年01月17日 到 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耕保股办公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1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 2013年01月18日 至 2013年01月18日 在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一楼海南省土地矿产交易市场交易大厅 进行。2013年01月18日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一楼海南省土地矿产交易市场交易大厅开标。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招标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投标申请。
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3、按正常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受理投标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
4、本次招标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万宁市万城镇文明中路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2217899、6523613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