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告字[2011]19号 2011-5-25
经上虞市人民政府批准,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上虞城东72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109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虞市迎宾大道东侧,四环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南侧、三环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9-2.1 | 建筑密度(%): | 35-50 | ||||
| 绿化率(%): | ≥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200万元 | ||||||
| 起始价: | 1083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备注: | 土地用途:批发零售、商务金融用地(市场、商业、办公)。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9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07日 至 2011年06月13日 到 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07日 至 2011年06月13日 到 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13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6月13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6月14日09时30分 在 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3、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4、市外竞买对象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5、其它要求:(1)、出于市场整体配套需要,允许地块内商务办公楼宇和模具市场等部分产权有条件的分割,总量控制在建筑面积的1/3左右,最高不超过40%;(2)、产权分割出售对象必须为已入市场的经营户和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凭有偿使用协议和营业执照办理购房手续,且购房者必须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市场管理人员须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和社保手续;(3)、土地证、房产证上须注明不公开对外销售,若今后有申请对外转让的,则由受让方回购。
6、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2011年6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6月21日下午4时30分。挂牌报价时间:自2011年6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1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7、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129092
开户单位: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