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围绕税费征缴、条件约束、约谈问责、联动执法等四个方面,深入推进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一、加大税费追缴力度。对不满两年的闲置土地,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和土地闲置费。对逾期经催办仍不缴纳土地闲置费和土地使用税的,立案查处后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加大约束限制力度。符合开发条件的闲置土地,责令用地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利用。用地单位必须提交保证书,保证在重新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并承诺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开发利用的,由政府无偿收回闲置土地。
三、加大约谈问责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不配合调查,不同意接受“三地”清理处置的,进行警示约谈,实行行政问责。
四、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对已被纳入黑名单的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其参加土地市场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建设部门不得办理任何动工建设手续,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办理质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