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规范工业用地出让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及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切实推动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规范工业用地出让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及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