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重点推进海洋生物医药、水产养殖、海洋工程装备、海水淡化、船舶及船配设计、海洋环保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深化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1181”工程;深化与中科院合作实施“4321”工程;推进与中国工程院、中国海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合作;深化与省科技厅厅市合作会商机制。
推进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科技创意研发园区、国家海洋科技国际创新园、中国海洋科技引智园区、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摘箬山海洋科技示范岛、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
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
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实现15年教育的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形成各级各类教育有效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把舟山教育打造成为总体发展水平和教育事业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的具有海洋特色的现代化教育强市。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继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健全教师交流机制,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及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全部达到省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
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
深化职业教育体系专业结构调整,重点建设好船舶修造、航运驾轮、机电制造、文化旅游等专业。积极推进成人继续教育,深入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积极支持各类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放教育培训资源。
提升学前教育水平
强化县乡两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办学责任,逐步建立以义务教育为参照的学前教育投入和管理模式。确保学前教育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当地小学生均公用经费1/3以上,并做到逐年增长。打造有海岛特色的学前教育课程体系。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按时优质完成浙江海洋学院迁建工程,支持浙江海洋学院创建浙江海洋大学。吸引国内外优秀院校在舟山设立海洋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海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分校、分院(所),形成海洋高等教育、培训和科研基地。加强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创建国内一流的国际海员培训基地。
建设人才聚集高地
积极实施各类人才培育重大工程:
1.群岛千人计划
2.海洋新兴产业人才储备工程
3.海洋创新团队培育工程
4.海岛党政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5.海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6.海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
7.海洋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
8.海岛渔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
9.海岛社会文化事业人才培养工程
10.现代海洋物流高端人才开发计划
11.国际海员基地推进计划
12.海洋人才安居工程
制定出台加快人才培育的重点政策:
1.更加开放的全球引才政策
2.产学研合作培育创新团队政策
3.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4.生产要素按照贡献参与收入分配政策
5.技能人才评定“直通车”政策
6.引导人才向中小企业、渔农村、边远小岛流动政策
7.人才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