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工商局结合制定的新举措近日对南、北、新三区和高新区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服务园区建设水平,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为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形势,保定市工商局3月底出台新举措,助推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支持承接京津地区产业转移的重点园区建设,支持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商贸物流、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工作。
放宽产业园区内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在产业园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提交产业园区、开发区、创业基地管委会等部门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即可办理登记注册。
实行主体资格先行确认。对进驻各类产业园区的企业,因筹建时间长、暂时无法取得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文件、证件的,可以先行确认主体资格,按“对某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核定经营范围,核发营业执照。
放宽园区企业经营范围核定方式。园区内企业的经营范围中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予以登记,或者根据企业需求核定。对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新兴行业,按实际情况核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批准文件、证件可直接记载于营业执照。
支持园区实施保定市场化运作。支持企业多元化投入,参与园区基础性设施建设、标准化、功能化管理服务,吸引企业进驻园区投资经营,为园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企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