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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综合物流园区优惠政策
中工招商网 2011-07-07 来源: 作者:未知  浏览:次

1、税收奖励。

▲前五年,园区对入园物流企业和经营户按照税收贡献分段分档进行大力度奖励(对新办并注册在园区的物流企业,县政府奖励其缴纳税收的县得部分,第1-5年按照不同比例进行奖励)。

2、规费减免。

▲园区的商铺租赁费、市场管理费、停车费第一年免收。对招商引进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三年租金按50%-80%减免。

▲入园企业和经营户办理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除行政性收费外,其他予以免收。园区安排专人全程代理代办。

▲入园企业和经营户,除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外,免除园区内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3、配套政策。

▲园区内水、电价格与工业用水、用电价格并轨,用电按普通工业企业价格标准执行。

▲对园区内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税收等奖励政策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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