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的货物予以保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同)。
二、国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三、保税物流中心内的货物进入内地,视同进口,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征、免税,或保税。
四、保税物流中心外企业销售给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并运入物流中心供物流中心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包装物料,可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五、对保税物流中心企业之间或保税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区港联动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免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