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11个开发区及产业园区试点“飞地经济”
发布时间:2014-12-26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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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出地”提供资金及项目,“飞入地”提供基地、园区,双方优势互补,这就是“1+1>2”的“飞地经济”。
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动“飞地经济”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了第一批“飞地经济”试点名单。从2015年1月起,正式在长沙市宁乡县(金玉乡镇工业集中区)等11个县市区开展“飞地经济”试点,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15年1月-12月为“飞地经济”试点实施阶段。
所谓“飞地经济”,是指以工业园区为载体,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整批输出项目,欠发达地区提供土地,双方合作开发,共享园区的税收、GDP等。《意见》明确,试点可以采取四种“飞地经济”基本模式,即跨省模式、跨市模式、跨县模式和跨乡(镇)模式。通过创新园区管理、利益分享方式等,探索“飞出地”与“飞入地”共建共管机制,加强两者在产业发展、功能布局等方面的规划对接与统筹。同时,省直相关部门优先支持试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在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社会保障、环保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