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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同意深圳大鹏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4-12-25 来源:中工招商网 1154

  近日,深圳市大鹏新区被环保部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中为数不多的非行政区之一。

  据了解,大鹏新区自2011年12月30日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切实推进近岸海域与岸线保育工程、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河流生态系统健康整治工程、清洁能源与绿色交通工程系列生态型工程的建设,并成为深圳市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

  在省环保厅和市人居环境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大鹏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并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绩: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吕锐锋任组长;大鹏新区起草了《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4—2020)》等“1+5”方案。鉴于此,环保部正式将大鹏新区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并同意大鹏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大鹏新区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大鹏新区将按照示范区指标体系和环境保护部的要求,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力争在创新体制机制、严守生态红线、优化产业布局,建立循环发展模式、加强环境安全支撑体系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实施生态文化繁荣工程等方面重点突破,争取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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