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自有的座落在 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总面积为 ㎡,一楼面积为 ㎡,二至五楼面积为 ㎡。如有违规建筑现象,后果自负。但 年后若解除租赁,其将原搭建的建筑物维持原样。
2、租赁时间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届满,如乙方续租,享有优先权,价格按市价。如乙方要求第二年续租,若租金双方无异议,即按此租赁协议合同续签,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租金:一楼 ㎡一年租金计 元整,第一年如果路基通道卷门搞好后租金不变,第二年租金提高 元整;二楼至五楼 年租金不变。第一年共计金额 。
4、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付一次,第一年租金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定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定金给予没收,协议自动解除;若在乙方已付定金后甲方拒绝租赁,除定金全额退还外,另外赔偿给乙方 万元整。若第六年续租,乙方提早 个月通知甲方,租金须在提早 个月支付给甲方;若甲方不再租赁,同样应提早 个月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反租赁协议处理。
5、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计费的价格按照当时水电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收取,水电损耗按照比例摊派。在支付租金的同时支付水电押金 元整,租金押金 元,金额共计 元,待租赁关系结束后 天一并结清,多退少补。电力增容(以两条流水线为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若租赁关系满 年,此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负责厂房的修缮,做到不漏,三通,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甲方不尽修缮义务(除人为因素外),导致乙方损失的,应负责赔偿损失。如因为乙方人为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7、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效解除租赁合同,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8、租赁期间,有关部门向厂房收取租赁税、治安费、卫生费,乙方应按人数、场地面积向有关部门自行缴纳。
9、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厂房损坏,应赔偿甲方损失。厂房的通道属双方共用,通道上的雨棚如国家法规、政策规定要拆除的,双方都要无条件执行。
10、房屋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及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因此终止协议,租金按实际时间计算,多还少补。
11、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应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1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签约时乙方应支付甲方 元定金,该定金在甲方实际交付厂房使用时转为租金,如乙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定金数额的,还应加倍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给甲方。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或在当地法定部门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