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断优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容和内涵
发布时间:2014-04-26
来源:中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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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关键时期,区域增长的格局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但仍需强化区域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力度,否则大好局面仍有可能逆转。
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不断改善,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为推动区域发展向更加协调、更加平衡的方向迈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仍然充满挑战和艰难。
当前,虽然区域增长的格局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一大批新的增长区域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增长区域得以涌现,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不断增强,但我国区域差距仍然很大,推进区域合作与联动、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面临诸多障碍。
同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不断丰富,要求不断提高,在着眼于缩小地区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需要统筹考虑化解产能过剩、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治理“区域病”和“城市病”、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动地区发展、完善对内对外开放格局,促进固本强基、实现长治久安等重大问题,并进一步寻求制度和法规层面的体现和确认,工作内容越来越广泛、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为此,下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在五方面实现改革突破。
形成科学衡量标准
这些年,从现实基础和发展要求统筹考虑,我们形成了衡量区域协调发展五个方面的标准,但基于与时俱进和不断精细化的要求,还应努力在三个方面深化标准体系的研究并实现突破。
注重全面性。结合经济关系的日益复杂、社会需求的日益丰富等状况,进一步扩展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容或要素。就未来一段时期看,是否考虑逐渐将涉及人均收入和财富、城乡协调发展状况、地区宜居程度、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内容作为衡量区域协调发展的标准。
体现阶段性。准确把握发展阶段的变化趋势和标志,不断优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容和内涵。推进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及其相互间的融合协调和互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它们理所当然地应该以适当的形式体现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标准体系之中。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总布局,这个总体要求的一些具体内容也应该分层次、分领域、分步骤,逐步体现在阶段性的衡量区域协调发展的标准体系之中。
具有可计量性。指标体系越具可计量性,越能准确衡量区域协调发展的程度,也越能发现存在的问题,从而找出工作的着力点。因此,尽可能地寻求指标化和可计量性,应成为形成科学的区域协调发展衡量标准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要加强同统计部门和研究机构的合作。
增强政策精准性
近些年来,我们在政策的高精准性上下了不少功夫:一方面,在实施四大板块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区域政策指导的空间范围,精细化地把握区域板块特点,从而增强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另一方面,紧扣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和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差别化的发展思路和对策,增强区域政策的有效性。
但就当前情况看,这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需要着力在如下方面下功夫:
更加注重整体衔接。总的说,区域政策是基于全局和体现国家意志基础上从某个地方实际出发作出的政策安排,一定要坚持好这一原则。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把握好不同地区区域规划间的整体联系,使之在体现各自特色的同时相互衔接、有机统一,共同体现好国家总体战略导向和政策要求。
更加注重政策组合。从某种意义上说,区域问题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问题,而区域政策实际上也是各类政策在一个区域的综合体现,这些特点决定了各类政策要有机整合、相互衔接。进一步注重制定和实施区域政策过程中各项政策的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政策的功效,既注重在解决同一问题上形成政策合力,又注重运用组合政策来解决除缩小地区差距之外的其他问题,如化解产能过剩、抑制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
更加注重空间优化。在细化区域政策的空间尺度的过程中,更加注重跨区域、次区域发展,更加注重跨界结合部发展,更加注重依托重点流域、重要通道的经济区带的发展。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符合条件的重点地区的试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探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道路中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