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石家庄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
发布时间:2016-02-03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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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结束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两会上,作为会议重要议题之一,石家庄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石家庄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是石家庄市首部关于低碳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共10章62条,涉及节约、低碳、循环、生态环保、人与自然和谐等多方面内容,是今年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大地方立法项目。
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是《条例》最大的亮点。石家庄市是能源消耗大市,年耗煤量达到4000多万吨,由此产生的燃煤污染是导致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对此,《条例》第三章提出在减少煤炭消费的同时,推进清洁能源的推广和使用,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要真正实现低碳发展,除了推广清洁能源,还要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五章提出要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对不符合功能区定位的污染企业实施关停、转产或搬迁;鼓励煤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排放单位实施碳捕集和利用,安装脱硝、脱硫和除尘设施,并按有关规定排放限值运行。对拒不接受排放总量控制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在责令期限内不改正的,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明确了产业转型相关条例7条、低碳消费相关条例6条,第七、八、九章分别详细列出了激励措施、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实施奖罚分明,既有奖励、扶持引导的柔性规定,又有强制推行的刚性规定。刚柔相济,双管齐下,确保《条例》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
审议中,参加石家庄市人代会的代表们对《条例》的出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纷纷围绕《条例》的具体实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石家庄市提出要建设绿色、低碳、智慧的城市,需要这样一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来倡导一种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活。所以我觉得这部《条例》的出台非常及时。”石家庄市人大代表王惠周说。另一名代表张成锁认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希望尽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推动这部法律尽快落地见效。
有代表指出,在国家层面没有专门的上位法、各地立法也少有先例的情况下,石家庄市出台低碳发展条例,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条例》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本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