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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软件园招商优惠政策
中工招商网 2011-07-13 来源: 作者:未知  浏览:次
一、税收奖励
1)企业税收奖励:增值税、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即扣除中央部分后由省、县两级政府分享部分)最高奖励50%;
2)个人所得税奖励: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100%奖励。

二、园区产业扶持资金
1)海南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门支持园区以及园区企业发展。
2)海南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3)海南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4)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5)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专项资金;
6)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
7)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8)海南省重点科技资金;
9)重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
10)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资金;
11)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资金;
12)社会发展科技专项资金;
1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14)星火产业带专项资金。

三、其它
1)同等条件下,园区企业优先承担政府信息化采购项目;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高级人可享受澄迈县人民政府给予2000元/月政府津贴;
3)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可一次性获得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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