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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房内的消防问题
中工招商网 2013-10-10 来源: 作者:未知  浏览:
  出租房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也是火灾隐患极易出现的地方,如何提升房东以及租房人群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居住环境的消防安全,也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的重要内容。对于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防在线特意整理了日常防火宝典以及安全知识,供大家参考。

  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存在的五大主要问题

  一是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主要体现在有些乡镇领导认为出租房的安全管理是某个部门的职责,与乡镇政府的职能不搭边。其实,瑞安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已多次在会议上强调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还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督察组带队到基层督察指导工作,也已明确乡镇(街道)的职能。但是,需要乡镇(街道)抓落实的时候,有些乡镇就推到某个部门,致使整治工作形不成合力。

  二是出租房量大面广,整治难度大,产生畏难情绪。温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纪平说过“千难万能不如真抓实干”。而在基层有些乡镇、部门我们经常会听到抱怨的言语,要么是经费没有了,要么是人手不够了,要么是工作难度怎么怎么大了等等,殊不知国家的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的概念。遇到难题不去研究解决,强调困难的多,想办法解决的少,极大的影响了整治工作的进程和整治力度。

  三是部门之间互相扯皮、推诿,怕担责任。瑞政办[2006]63号《关于印发瑞安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知,已明确要求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公安、安监、房管、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但是到目前止,还有些部门以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职责为由在推诿,甚至从开始整治起就没有介入。不知这些部门领导有没有在其位谋其职,有没有将人民的安全记于心中,有没有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上来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

  四是乡镇(街道)的组织协调力度还不够。有个别乡镇主要由派出所在开展工作。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有力配合来共同参与整治以消除火灾隐患。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在4月14日组织出租房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专门召开协调会,并出了会议纪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有多个部门没有履行职责。如根据1996年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同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四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租赁管理的主管机关,对房屋租赁实行管理”;第五条“要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制度”,但是,房管部门至今工作力度还不大,影响了整治工作的推进。

  五是出租房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致使管理上出现漏洞和不到位。目前对出租房管理的主要依据是2004年国家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1996年颁布实施的《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一个通知、一个条例仅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做出规范,而对利益获得者(房东)并无做出追责或明确法律责任,致使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无法追究利益获得者的法律责任。

  出租房常备消防“四宝”

  手电筒,在家里备一个手电筒,当家里着火时,特别是在晚上,它的光可以让消防员很快地找到目标,从而避免耽误救援的时间;

  毛巾,着火后,用湿毛巾捂住嘴巴和鼻子,可以起到降温和隔绝有毒烟气的作用,而且着火后,挥舞毛巾而已向外求救的信号;

  逃生绳,家里备一条牢固的安全绳是很有必要的,在大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绳子很快能达到逃生的目的,但不要轻易教孩子单独使用;

  灭火器,在家里放置1-2具灭火器,认真阅读灭火器使用水明,学会如何使用,家里起火后,在消防队员还没到场时,就可以先使用灭火器控制火势,火势不大的话,可以直接将火势扑灭。

  在租房前务必了解四方面问题

  一、欲租的房子是否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房屋所处地的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无疏散指示标志;有无固定的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如果租了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房屋,一旦被查出,承租者会因整改隐患或隐患的存在而影响生意和人身安全。

  二、欲租的房子与相邻建筑之间的分隔墙是采用何种建筑材料、何种结构分隔的,其耐火极限又是多少等。可以根据国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即高层一类建筑的房间隔墙应采用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为0.75小时;高层二类建筑的房间隔墙也应采用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为0.50小时。了解这一点,便可大体推算出邻居起火后对自己的殃及程度。

  三、欲租房屋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直到每个插座所能承受的功率都要详细了解。特别是要界定清哪一段线路归房屋产权单位负责,哪一段归承租人负责,以分清责任。

  四、了解欲租建筑房产单位的消防规章制度、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情况等。通过以上的了解,就可以决定是否要租住了。不过,在与房屋产权的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还应明确:当隔壁发生火灾时必须或应该有哪些职责和义务;如果租赁的房屋发生火灾时,因室内的消防设施未发挥作用,或因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损坏,致使人员不能安全疏散造成伤亡的赔偿等;所租的房屋因房屋的产权方的电气线路、设备引起火灾后的赔偿等;以及其他由租赁人引起的火灾,在灭火中造成的损失等应该由谁负责。

  公安部61号令也把租房时的消防安全写进了法规,这标志着在租赁关系中,消防已经有法可依了。因此,在租房时千万别忘了通过消防安全这一关。

  做好租住房间的火灾预案

  (l)头脑里要有一张清单,明白自己租住的房间一切可能逃生的出口。例如门、窗、天窗、阳台等。应该想到每间卧室至少有两个出口,就是说,除了门外,窗户能作为紧急出口使用。知道几条逃生路线,就可以在主要通道被堵时,走别的路线求生。

  (2)平时要让你的家庭成员,尤其是儿童了解门锁结构和怎样开窗户,一个被钢丝钉固定的纱富就会使窗户不能成为紧急出口。因此,无论什么门窗,都应该是容易开关的。要让儿童知道,在危急关头,可以用椅或其它坚硬的东西砸碎窗户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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