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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园区发展该如何推进?

发布时间:2015-01-14 来源:福建日报 1074
   近年来,我省把发展文化产业园区作为推动产业集聚、促进项目成功孵化、吸引优质企业创业的平台,加快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扶持,逐步形成一批形态多样、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产业园区。目前文创园区已经超过50个,位列全国第九,吸引数千家文化产业相关企业入驻。
 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发展,首先应注重园区特色化建设,探索互通合作开发新模式。我省是文化资源大省,九个设区市都有各自的区域特色文化,这些区域特色文化是我省文化产业园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内容。通过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才能更有效地整合利用文化资源与产业人才,生产出有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开辟有潜力的文化消费市场,从而使区域文化价值向社会价值、经济价值转化,提升区域特色文化竞争力。
  文化产业园区应根据自己的特色定位,鼓励园区进行文化产品的原创性生产和广泛性传播。一方面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来引导和规范文化产品的原创性生产,力求文化企业多创作多生产出有质量的原创文化产品来;另一方面需要为原创文化产品的推广和传播采取有力的措施,让原创文化产品的生产者有干劲有拼劲。
  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是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战略,应发挥园区在城市文化发展中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园区发展中,推进园区与社区、街区、校区融合,建立园区间、园区内外企业间、园区与城市的互通合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市区合作开发的创新模式。注重将文化创意与挖掘城市文化底蕴结合,融合产业园区与生活社区的功能,营造创意创新的城市文化氛围,引发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带动效应。
  随着产业的发展和园区的成型,外生性驱动的作用开始递减,需要培育形成系统协同机制,激发内源性驱动的作用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市场主体作用,至为关键。政府应该在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策导向的转换,进一步培育和强化市场机制及市场主体的作用,探索以内生动力为主的政府与市场协同驱动模式。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鼓励企业投资开发,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与周边环境改造和公共服务功能的形成有机配套,形成“市场主导、政府辅导”的管理模式。
  文化产业实质是融合性的产业经济形态,这一特性使得以往传统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现今发展的范式。这需要在整体的管理体制机制上积极进行创新探索,进一步强化融合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促进文创产业与旅游休闲、时尚服务、建筑装潢、工业制造、农业生产特色经济领域的融合发展。特别是要通过与科技融合而相得益彰,与传统产业融合而促使其新生活力和价值倍增,与新兴产业融合而促使其业态更放异彩。
  当然,也应着重于提升园区管理服务理念和营运水平。有针对性地选择符合园区主题的目标企业,严格入驻企业的资质认证和审核,更加注重增值服务,帮助企业申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研发补助、贷款贴息和配套资助,争取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注册资金、放宽年检,以及初创企业的贴息、税收减免等;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与文创企业贷款需求特点相适应的信贷管理制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和担保贷款业务服务,从而为园区发展注入了更多资源和动力。
  面对中国经济新常态以及福建自贸区建设的大背景,从发展趋势来看,文化产业园区的角色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对区域发展的影响也随之深化。文化产业要通过创新驱动,实现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转型升级。文化产业园区要拓展文化创新业态,推进创意、科技、生态、环境、社区服务等跨界交融发展,努力搭建更具实践意义和拓展能级的文化公共服务平台。
  在自贸区框架下,文化与金融、投资、科技、网络、教育等行业相结合的新业务、新业态、新经济将进一步蓬勃生长。在数字技术与工业4.0的浪潮之下,文化产业的发展定位也可有更多元的选择。可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等信息资源优势,以及居家办公、网络办公等自由办公方式,大力发展信息科技类文化产业,为园区增加活力与流通渠道。
  随着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在资本与企业之间,需要解决的是对文创企业的评估和服务的环节,这就要求园区经营者具有识别文创企业成长性的能力和为企业服务的能力。文化产业园区应进行必要的考核、监督,使企业投资真正通过文化增值获得收益,才能发挥产业集聚和孵化功能。通过提供更好的服务,培育企业成长,挑选、集聚和培育好优质企业,以降低园区租金等方式换取企业股权,为资本与企业的对接创造条件。这样,园区的经营者可以在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模式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并从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另外,文化产业园区从开始发展到现在,需要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园区法律法规政策。可以制定并颁布适合于本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类法规,在确保鼓励发展的大前提下,明确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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