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工业用地全过程管理机制 租赁不超过20年
发布时间:2014-11-19
来源:厦门网
563
来自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官网消息,近日,厦门市出台《厦门市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加强工业用地“批前、批中、批后”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来自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官网消息,近日,厦门市出台《厦门市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加强工业用地“批前、批中、批后”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行工业用地“租让结合、先租后让”供地制度,土地租赁和出让期限合计不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