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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区每年投入400万元支持汽配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7-06-23 来源:大洋网 1195

记者昨日获悉,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公布了《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促进汽车产业链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高新区每年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设立鼓励汽配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汽配产业租金补助等方面。

意见稿称,为进一步完善汽车产业链,紧抓汽车产业发展的新机遇,推动南海“汽车城”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制定本扶持办法。办法适用于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范围内注册并经审核部门认定,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及装配,投资强度达到高新区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

承租佛山高新区(南海园)范围内产业载体,包括公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厂房、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厂房的企业,按其租用产业载体的面积,前三年分别按每平方米5元/月、3元/月、2元/月的标准(补贴上限不超过1万平方米)给予企业租金补贴。

在承租佛山高新区(南海园)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用地上自建厂房的企业,按其自建厂房的建筑面积,前三年分别按每平方米5元/月、3元/月、2元/月的标准(补贴上限不超过1万平方米)给予企业租金补贴。

企业自第一次申请获批后新增租赁的面积或在租赁土地上新增自建厂房的面积与之前申请获批的面积合并计算,新增面积补贴标准与第一次申请的执行标准保持同步,不再单独执行。比如,第一年申请获批的补贴面积为200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5元/月,获批后第二年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增面积3000平方米,则第二年后补贴面积按5000平方米、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3元/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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