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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试水,首单园区PPP资产证券化即将开启

发布时间:2017-02-16 来源:搜狐焦点产业新区 1097

     2月15日,华夏幸福发布公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浦威特”),拟通过合格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中,以三浦威特于特定期间内为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项目提供服务而取得的政府付费收入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华夏幸福或三浦威特认购。同时,华夏幸福下属全资子公司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九通”),以固安九通于特定期间内为固安PPP项目提供供热等公用事业服务而取得使用者付费收入的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华夏幸福或固安九通认购。

  园区PPP项目,一般项目前期投入资金量较大,但园区项目进入良性运营期后一般具有稳定现金流。稳定现金流的存在,是操作任何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基础和前提。华夏幸福作为园区开发的领头企业,切合自身需求,及时响应政策,并称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利于开拓公司融资渠道,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华夏幸福拟实施的两项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合计达100亿元,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不超过10年。华夏幸福表明,将签署《差额支付承诺函》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同时将签署《保证合同》为三浦威特/固安九通赎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赎回投资者回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资金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夏幸福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与担保人,提供信用增级。

  2016年12月26日,发改委与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表明态度支持PPP项目做资产证券化。自发文以来,各家都在争抢首单。太平洋证券新水源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发行,从发改委和证监会的文件层面不属于资产证券化,但是否为首单落地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仍不能妄下定论。

  华夏幸福两项资产支持证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如不出意外,华夏幸福将拿下首单园区PPP资产证券化项目。

  附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三浦威特拟委托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PPP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间接全资子公司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浦威特”)拟通过合格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以三浦威特依据与固安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12月2日签署的《廊坊市固安工业区开发建设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于特定期间内为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项目(以下简称“固安PPP项目”)提供服务而取得的政府付费收入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2. 华夏幸福拟签署《差额支付承诺函》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华夏幸福拟签署《保证合同》为三浦威特赎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赎回投资者回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资金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尚需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续事宜。

  一、专项计划概述

  1.原始权益人: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基础资产:三浦威特依据与固安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12月2日签署的《廊坊市固安工业区开发建设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于特定期间内为固安PPP项目提供服务而取得的政府付费收入;

  3.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华夏幸福或三浦威特认购。(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在前述授权范围予以调整)

  4.发行期限: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6.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华夏幸福或三浦威特认购;

  7.拟挂牌转让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8.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监管要求的用途;

  9.还款来源: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回款;

  10.差额支付承诺: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11.担保:华夏幸福为三浦威特赎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赎回投资者回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资金支付义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依法合规全权办理各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工作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分期发行事宜,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文件;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事宜;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利于开拓公司融资渠道,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四、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5日

    附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固安九通拟委托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PPP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下属全资子公司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九通”)拟通过合格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固安九通于特定期间内依据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固安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12月2日签署的《廊坊市固安工业区开发建设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项目(以下简称“固安PPP项目”)提供供热等公用事业服务而取得使用者付费收入的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 华夏幸福拟签署《差额支付承诺函》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华夏幸福拟签署《保证合同》为固安九通赎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赎回投资者回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资金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3.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尚需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续事宜。

  一、专项计划概述

  1.原始权益人: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2.基础资产:依据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固安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委托协议》、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固安九通签署的《委托运营协议》,固安九通于特定期间内为固安PPP项目提供供热等公用事业服务而取得使用者付费收入的收益权。

  3.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华夏幸福或固安九通认购。(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在前述授权范围予以调整)

  4.发行期限: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6.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华夏幸福或固安九通认购;

  7.拟挂牌转让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8.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监管要求的用途;

  9.还款来源: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回款;

  10.差额支付承诺:华夏幸福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11.担保:华夏幸福为固安九通赎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赎回投资者回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资金支付义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依法合规全权办理各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工作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分期发行事宜,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文件;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事宜;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利于开拓公司融资渠道,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四、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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