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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7-02-08 来源:中国改革报 807

   ——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发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作了明确部署。对此,记者日前采访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对于建立促进和规范开发区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将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中的积极带动作用。

  打造更多更强国家级开发区

  自1984年设立首批开发区以来,我国开发区从沿海到内地,类型不断拓展,数量逐步增多,成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开发区首创“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成为我国营商环境的示范区。

  关于不同类型开发区的发展方向,《意见》明确提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园区品牌。“下一步,要打造更多、更强的国家级开发区。”这位负责人表示。

  对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意见》提出了三点要求:开发区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成为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开发区要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开发区要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着力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配套完备的设施、共享便捷的资源。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防止有些地方打着开发区建设的旗号,大量圈占土地大搞房地产开发。同时,营商环境是开发区的立身之本、最大竞争力,这个特点不能弱化、只能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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