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下月起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下月1日起,将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可处罚款20元,非机动车逆行可处罚款50元。
昨日,市交警支队宣传设施科科长骆其暖介绍,广大电动车驾驶人驾车上路行驶,应遵守以下交通规则:如果规划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电动自行车一律驶入非机动车道行驶;未规划非机动车道的道路,电动自行车一律靠最右侧车道行驶。
虽然要求靠右行驶,但考虑到电动自行车转弯的问题,市交警部门表示可以在距离路口100米范围内,允许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借用机动车道通行,按机动车道导向分道进行左转、直行、右转,并按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等待红灯时,禁止越过白色停止线。禁止在路口中间行人二次过街设施位置停车等待。同时,为了减少对行人的干扰,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渠化岛通行。
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并服从交警的指挥和管理。对于“不靠最右行驶”“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会按照相关法规处以20元到50元不等的罚款。对于处20元(含)以下罚款的,执勤民警可当场出具手撕票据收缴罚款。若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交警部门将予以扣车。
声音
部分电驴司机安全意识淡薄
昨日,东时记者走访市区发现,虽然我市对电动车实行了登记上牌管理措施,但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还是不同程度存在。长期以来,因电动车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
“电动车虽然是非机动车,但不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差,只有管好才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市民李先生认为,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有的还在超车道上行驶,这样很容易与机动车发生剐蹭引发交通事故。此外,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对此严管严查。
刘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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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20元
1.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非机动车不靠车道最右侧行驶;
2.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3.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
处罚标准:50元
1.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2.非机动车违法规定载人;
3.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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