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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6-12-07 来源:东江时报 520

   昨日,惠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召开。东时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我市作为第二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我市11月印发实施了《惠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此次动员大会将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试点包括10个领域21类任务,创建期限为两年。2017年上半年对创建工作开展中期评估,在2018年上半年全面评估基础上组织验收。其中,2016年各创建城市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实现与“信用中国”网站互联互通;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公示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宣传活动等内容。

  会议强调,要通过不断深化信用示范创建,加快建设“信用惠州”,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把惠州建设成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营造更加诚信的营商环境、更加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入库数据量达5.4亿条

  会议介绍,2012年9月起,我市承担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以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实现了“三个率先”。包括率先在全省建成“一库一网两平台”的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整合了市直54个部门的400个数据主题,信息涵盖了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五类主体,入库数据量达5.4亿条;率先成立市级信用中心,并设立了对外服务窗口,专门提供信用报告查询和信用异议申请业务。目前已经提供信用报告5000多份,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事务、公共资源交易以及银行融资等领域;率先制订“1+4+N”的社会信用管理制度,特别是在全省创新推出了《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推动信用信息在政府管理、民生、金融、市场监管、区域合作等多个领域的实践应用。

  会议指出,通过先行探索,我市基本实现了信息管理智能化、机构设置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推广应用多元化、区域合作扩大化、宣传教育普及化的“六化”工作格局,初步建立起“处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社会治理新常态。在全省“两建”考核中,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四连冠”的荣誉,并成为“粤治―治理现代化”2015-2016年优秀案例。

  会议提出,要大力普及信用知识,积极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氛围,使诚信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会上,惠东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就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做了发言,介绍了相关工作经验。

  经验做法

  惠东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惠东县委副书记、县长郭武飘介绍,该县着力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持续完善惩防机制建设,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稳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等。目前,该县44个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共录入“双公示”信息达7.26万条。下来,该县将完善“一库一网两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双公示”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郭武飘表示将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对农村基层在申请贷款、危旧房改造、困难补贴、智力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效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包括依托金融服务站,将农户的基本家庭信息采集建档,开展农户信用评价,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活动;根据农户信用评价给予农户相应额度的授信,满足村民用款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构造农村诚信金融环境,评定工作根据农户的信用状况及村委支持农村金融工作情况,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贷款服务,实现业务发展和农民实惠“双赢”。

  市中院

  “老赖”名单信息双曝光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则丰介绍,该院今年印发了《全市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部署要求,我市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双曝制”,对失信人员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局面。

  据悉,“双曝制”即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为载体,对符合登上“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实行定期录入曝光的制度。除全国法院曝光平台以外,市中院还在官方网站的“执行信息公开”板块开设“曝光台”,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以此敦促其履行判决。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情节严重的,坚决采取拘留措施。

  郑则丰介绍,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将3259例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电视台、官方网站、报纸等当地社会媒体上公布“老赖”名单信息511条,采取拘留措施135人次,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也受到了社会广泛肯定。

  市工商局

  17万户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录

  惠州市工商局局长龚宪平介绍,该局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目前,已累计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807个,占现有企业总数的58.8%。

  龚宪平介绍,该局全面落实“双公示”工作,对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在信用惠州网站上主动公示。目前,共公示行政许可352403件,行政处罚2739件。同时,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共组织开展各类公示信息抽查6次,对照按比例随机选取的名单,共抽查企业7864户,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主体抽查信息5524条,载入经营异常名录643条。

  此外,龚宪平介绍,该局推进信用承诺工作,在市场主体办理设立、变更登记等业务时,要求其提交《承诺书》,公开承诺诚信、守法经营,在未取得许可之前不得经营。同时,将存在不履行年报义务、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等现象的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录,并严格依法落实失信约束措施,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示风险,并限制其办理工商变更和备案业务。目前,共有171706户市场主体被列入异常名录。

  相关链接

  惠州入选第二批全国创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今年4月,惠州获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入选第二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示范市是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良好信用环境,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作出示范。

  ●此次全国共有32个城市入选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广东省有5个城市入选,分别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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