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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将进一步延长至明年年底

发布时间:2016-11-22 来源:报 782

  跨境电商尤其是保税进口模式的跨境电商将迎来政策利好,而消费者也可继续惠买进口货。为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平稳过渡,经商务部有关部门同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将进一步延长至明年年底。

  按照原有政策,从今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这意味着明年5月这一政策即将到期,从而倒逼跨境电商及时对接。

  但为促进跨境电商平稳发展,有关部门再度释放“红利”,将这一过渡期延长至明年年底,从而为跨境电商与消费者预留足够的缓冲期。这样一来,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以及特殊食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同一要求。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既能照顾老百姓的消费需求,又能避免对一般贸易和国内产业的过度冲击,让中小进口跨境电商有更充足的调整时间,潜心打造企业品牌、增加商品品类,适时提高自身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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