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16-10-24
来源:中工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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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厂房租赁给乙方事宜,双方就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 厂房租给乙方使用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想要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金,合计: 每年。租金一年一交,下年度租金在上年度到期前一个月交付。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如因资金问题拖欠租金,乙方须向甲方提前协商,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应按协议交付租金。押金为一万,期满归还。
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各类税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协议,对乙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维护,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装修、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担装修、维护等费用。
厂房转租和归还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因市政动迁等原因所得补偿归甲方所有。
厂房和租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出租该厂房,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其他条款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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