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可申请扩区调区 保障开发区土地供给
发布时间:2014-08-22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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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开展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审查认定工作的通知》,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满足八大条件可申请扩区调区,以保障开发区土地供给。
开发区已成为湖北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但随着大批项目落户建设,开发区实际开发面积已超出2006年国家核准面积,出现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度不高、布局不合理、主导产业定位不准等问题。为促进开发区在新形势下规范、健康发展,我省决定开展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审查认定工作。
申报扩区调区,需满足八大条件,包括范围、面积基数、区域位置、规划布局、非工业用地调整、少占耕地和不占基本农田、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开发、环保等内容。该《通知》指出,扩区面积基数以2006年国家发改委、国土部、住建部审核公告的面积数为准;鼓励将区位相连、规模较小的开发区进行整合;新扩区域要与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符合环保要求。
湖北省发改委表示,《通知》是开发区扩区调区审查认定工作的基本依据,将按要求成熟一批审批一批,每年年底集中办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省开发区有序、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