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百日行动”
昨天,我市召开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百日行动”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明确我市将采取常态督查和不定期暗访形式,督查各区域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副市长李京生出席会议。
8月份,省整治办专家组对我市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随后向我市反馈了环境卫生和市容改善成效、日常环境维护、硬件设施建设、组织保障等4大类13项问题。我市以此为抓手,结合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制定了“尊重民意抓创建、服务民生优环境”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百日行动”方案。
“百日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9月底前完成上述所有问题的整改,11月底前完成现场管理、台账资料等所有考核验收的迎检准备,12月份主要做好管理机制的运行、创建成果的巩固等工作,持续推动城市管理形象提升。目前,市创建指挥部已成立了8个督查组,包括6个区域组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2个专业组,采取常态督查和不定期暗访的形式,督查各区域的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问题的整改进度,把握整改质量,同时采用全面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针对省专家组反馈的13项问题,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梳理,举一反三,全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及时、快速整改到位。同时按照《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标准》,从细节入手,提升整改质量,尤其是针对建设工地现场、老旧小区环境、高架快速路周边户外广告等重点方面,要组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商讨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举措,严抓细管,绝对禁止任何形式的反弹。
会议强调,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是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抓手,是惠及民生、增进福祉的民心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将优秀管理城市创建的标准和要求贯穿于今年苏州市实事项目“五项治理”提升工程始终,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采取预防式、主动式管理,推动提升环境卫生、建筑工地、街面市容秩序、停车秩序和再生资源回收五个方面的管理质量和水平。市创建指挥部将对各区、各部门的落实情况严格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作风效能建设年度考评和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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