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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60元

发布时间:2016-09-13 来源:重庆晨报 487

  记者昨日从重庆市民政局了解到,市委市政府已经同意实施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也将在近期内下发正式文件。今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最高可以领到560元的低保金。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0元

  大约1年前,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调整到230元。本次调标,农村低保标准的调幅超过了30%。从7月1日起,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受惠的农村困难家庭对象将超过58万人。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60元

  去年年底,城市低保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420元。按照新调整的标准,从7月1日起,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

  5类低保对象可多领60元

  这次,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也调整了:残疾人员每人每月40元;一二级重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人、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此五类人员若有交叉,不重复计算),每人每月60元。在救助管理机构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标准比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新闻纵深

  7月到现在的将补发

  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7月、8月、9月没领到的低保金咋办?市民政局表示,提标后的差额,将全部补发到低保对象的低保专户上。因为每个区县发放低保金的时间不同,补发的时间也略有差别。

  低保标准≠低保金

  为什么许多人实际享受的低保金要比标准低?低保标准并不等同于低保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的。

  哪些家庭可以申请低保

  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家庭生活水平不能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非农业户口申请城市低保,农业户口申请农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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