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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取消“绿标”核发

发布时间:2016-09-08 来源:南宁在线 475

   日前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已经收到环保部下发的正式文件,自治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相关地方细则。细则出台前,市民仍需申领环保合格标志。值得注意的是,没有汽车“绿标”,并不意味着取消年审时车辆尾气的检测,而是把环保标志并入机动车年审合格标志里。

  据了解,《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排放检验,并提出,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至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通知》明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也意味着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以后将从3个变成2个。

  市环境监测站机动车排气监测科负责人介绍,《通知》里提到的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汽车“绿标”,并不意味着取消年审时车辆尾气的检测,需要上线检测的车辆仍要正常进行尾气检测,只是不再发放环保标志,如果尾气排放不合格,年审还是过不了关的。同时,只要是符合6年免检要求的车辆或纯电动汽车,以后就不需要特地再到检测站领取环保标志了。

  该负责人说,目前,国家的政策已经发布,自治区相关部门也在研究相关的细则,待地方细则出台后,才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新旧政策转化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新的细则具体实施日期还未定,因此南宁市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检验点仍在继续核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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