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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安部门简化企业员工赴港澳开展商务活动手续

发布时间:2016-08-10 来源:重庆日报 565

  8月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为服务经济发展、便利企业人员往来,该局推出惠企政策,简化企业员工赴港澳开展商务活动手续。

  企业及人员备案免交申请材料复印件。企业申请赴港澳商务备案时,只需提交《企业机构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公安出入境部门查验原件后自行复印留存。

  企业管理人员免交公司协议或章程。企业股东、董事或监事等与企业无明确劳动关系的人员申请备案时,无需提交工商部门核对盖章的公司协议或章程,相关信息由公安出入境部门自行在网上核实。

  企业年报免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已备案的企业年报,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工商年审信息由公安出入境部门自行在网上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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