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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有效发明专利平均“年龄”为4年

发布时间:2016-08-09 来源:中国江苏网 503
  昨天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根据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已达7989项,但有效发明专利的平均维持年限为4.06年,低于目前6年的全国平均水平,我市有效发明专利的技术水平和经济价值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效专利的维持年限指的是截至某一日期仍然有效的专利的年限。《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否则专利权会在期限届满前失效。
  根据截至6月30日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国内 有效发明专利的平均维持年限为4.06年,维持年限多集中在2.5年到4年,5年以上的占24.53%,超过10年的为143件,仅占1.79%,其中维 持年限最长的是镇江新区某企业持有的一项新材料制造方法方面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已达17年零5个月。
  一般而言,维持时间长的专利,通常是技术水平和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或者说是核心专利。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5年全国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情况来看,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的平均维持年限为6年。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从统计数 据来看,我市有效发明专利的平均维持年限目前还比较短,这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专利授权越来越快,因为维持年限是从申请之日起计算,所以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平 均的维持年限;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了目前我市有效发明专利技术水平和经济价值需要提高。
  针对目前我市有效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较短的 现状,该负责人提醒专利权人每年要注意年费缴纳以维持专利权,自今年起,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人,国家出台了《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对符合规定且经专利局批准 减缓专利年费的,由现行的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前三年延长为前六年。该负责人表示,从根本上提高有效发明专利的平均维持年限,还需专利权人注重提高专利自身的 技术水平和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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