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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次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发布时间:2016-06-08 来源:重庆商报 429

  昨日,记者从2016重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获悉,我市第一部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业标准——《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标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出台并首次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据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主城区生活垃圾日均收运量约8500吨,垃圾分类势在必行。在主城各区遴选一个街道试点基础上,我市将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据了解,《导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四类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标识通过颜色、图形和文字形式进行区别。其中,可回收物用蓝色标识;易腐垃圾采用绿色标识;有害垃圾采用红色标识;其他垃圾则采用灰色标识。同时,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突出了实用性。据介绍,居住区域需要分别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公共区域则需要分别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垃圾分类;集贸市场(超市)分别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收集容器。

  值得一提的是,《导则》鼓励居民家中备有家用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分类收集容器,妥善分类收集储存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并按要求规范分类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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