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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3年投资将超4000亿 重点建设现代农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6-05-16 来源:河北日报 1051
  重点投向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现代休闲农业园区、高端设施农业、一二三产融合示范点和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建设等。
  近日,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引导扩大农业农村投资的若干意见》提出,2016年率先建成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农业农村相关投融资平台,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农业农村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2018年财政支农投资增长机制基本形成,省市县农业农村投融资平台普遍建立,全社会投资农业农村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预计2016年—2018年投向现代农业建设资金将突破4000亿元。《关于引导扩大农业农村投资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农村拥有广阔的投资空间。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的情况下,扩大农业农村投资,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现就引导和扩大农业农村投资,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1、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五位一体”为重点,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投资三年倍增行动,紧紧围绕让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农村美起来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扩大招商、创新驱动,引导更多资源流向农业农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目标任务
  2016年,率先建成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农业农村相关投融资平台,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五位一体”项目投资比2015年增长30%以上;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农业农村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五位一体”投资比2015年增长60%以上;2018年,实现“五位一体”投资三年倍增,投资总额比2015年翻一番,财政支农投资增长机制基本形成,省市县农业农村投融资平台普遍建立,全社会投资农业农村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二、把握投资方向
  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山区综合开发、乡村旅游“五位一体”扩大农业农村投资。
  3、把资金投向现代农业发展。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高端设施农业为重点,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方向,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加大政府投入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预计2016年—2018年投向现代农业建设资金将突破4000亿元,重点投向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现代休闲农业园区、高端设施农业、一二三产融合示范点和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建设等。由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农开办负责。
  4、把资金投向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四美”要求,突出重点片区和重点村,以改房、改水、改路、改厕、改厨“五改”为重点,组织实施12个专项行动。预计2016年—2018年总计融资1200亿元,重点投向重点片区、特色小镇、精品村、中心村建设及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厕所改造、村庄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由省美丽办负责。
  5、把资金投向脱贫攻坚。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紧紧围绕“八大专项行动”,着力形成产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统筹推进的大扶贫格局,确保每年完成100万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任务。预计2016年到2018年,实现全省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将投入600亿元,重点投向脱贫增收产业、易地扶贫搬迁等,基本完成42万群众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由省扶贫办、省发改委负责。
  6、把资金投向山区综合开发。围绕“五带”(特色农业产业带、旅游休闲产业带、美丽乡村示范带、生态涵养支撑带、绿色能源产业带)建设,以经济沟为载体,全面加强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每个山区县每年引进1—2家战略投资者,重点建设1—2条示范经济沟,把燕山、太行山打造成绿水青山金山银山。2016年—2018年,预计总投资240亿元,重点投向产业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和山区道路、水利、通讯、电力、新能源、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由省农业厅(省农工办)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7、把资金投向乡村旅游。按照“一环两山多组团”布局,大力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程,推出一批风情小镇、休闲园区和健康养生基地,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示范县。预计2016年—2018年,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总投资上百亿元,重点投向全域旅游县、星 级休闲农业园区、乡村旅游示范(区)点、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开发,以及度假乡村、精品民宿、创客基地、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等。由省旅游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农工办)负责。
  三、选好投资项目
  8、搞好规划布局。紧密结合“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在深入系统调查摸底基础上,抓紧编制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山区综合开发、脱贫攻坚和乡村旅游“五位一体”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编制,明确发展方向,谋划好项目布局,把项目落实到区域、划分到年度。坚持多规合一,搞好规划的有效衔接,将各种园区、示范点、重点项目和相关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等内容体现在一张图上,统筹考虑、协调建设。由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美丽办、省扶贫办、省旅游委、省林业厅负责。
  9、建立重点项目库。各涉农部门和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农业农村项目库,拉出项目清单。加强项目管理,打造从规划、招商、建设到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绩效评价的全程动态管理系统。由各市、县和有关涉农部门负责。
  10、搞好项目对接和招商。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定期收集发布重点项目投资动态信息。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对接洽谈会,分期分批推出重点领域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和工商资本开展对接合作。由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美丽办、省扶贫办、省旅游委负责。
  四、拓宽融资渠道
  11、争取国家支持。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对上汇报联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及各有关部委对我省投资和项目上的支持。充分争取利用国家专项建设资金,提高农业农村投资所占比重。紧紧抓住北京携手张家口承办冬奥会的机遇,主动争取国家支持,全面提升我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由各涉农部门负责。
  12、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预算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基金、贴息、担保和“政银保”等途径,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鼓励采取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及有关涉农部门负责。
  13、强化招商引资。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整体谋划和包装发布重点投资项目,引进一批有实力、有责任感的战略投资者。特别是要落实好省政府与阿里巴巴、银泰、神州数码等战略投资者业已达成的合作协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形成投资规模。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吸引京津有实力的企业投资我省“五位一体”项目建设。依托廊坊农交会等平台,扩大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吸引外商投资我省农业农村建设。由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商务厅、省扶贫办负责。
  14、搞好银企对接。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定期召开银企对接洽谈会,引导企业与银行开展长期合作。进一步落实好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市场主体的授信额度和信贷投入力度,实现银企共赢发展。由省金融办负责。
  15、扩大直接融资。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和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由省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证监局负责。
  16、盘活社会资本。大力推行“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合作社+农户”股份合作制模式,盘活农村各类产权,实现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广泛动员企业、个人筹资筹劳和通过捐资捐赠方式参与农业农村建设。由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负责。
  五、改善基础服务
  17、搭建产权交易中心。在加强农村各类产权确权赋权基础上,加快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中心),推动要素资源在城乡和各类经营主体之间有序流动、优化配置。2016年全省半数以上县(市)建成比较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中心),2017年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以县(市、区)为基础,构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体系,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由省农业厅(省农工办)负责。
  18、打造投融资平台。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承接金融机构中长期低息贷款,重点用于“五位一体”建设。鼓励将产业发展项目打入美丽乡村建设融资贷款项目包,促进产业发展。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美丽办、省扶贫办负责。
  19、建立担保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2016年率先建成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并正式开始运营,加快建立市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力争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农工办)负责。
  20、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研究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由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金融办负责。
  六、加强政策支持
  21、加强财税支持。鼓励采取财政贴息、产业投资基金、担保和“政银保”等方式扶持“五位一体”发展。允许县(市、区)政府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统筹整合下达到县(市、区)的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投放“五位一体”建设。落实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政策,落实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企业通过政府或社会团体,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由省财政厅、省国税局负责。
  22、用好土地政策。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燕山—太行山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增减挂钩指标在优先保障县域范围内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可将部分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用好土地整治政策,鼓励工商资本和城市企业按照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可优先用于开发企业;完善将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的具体途径和办法,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返还指标交易收益。用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对在现代农业园区内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其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合作建房、合作发展乡村旅游。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23、强化科技人才支撑。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支持在职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到省内企业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其人事关系按有关规定保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按原渠道申报但不受指标限制,创业创新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由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负责。
  七、改善营商环境
  24、落实简政放权。清理现有涉及农业农村市场准入的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一律取消。取消或简化前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不属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与限制的领域,不得限制进入。对各类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涉及市场准入的领域和环节,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由省发改委、省工商局负责。
  25、提高办事效率。实施办事流程再造工程,打造农业农村投资领域环节最少、路径最短、要件最精、收费最 低、自由裁量权最小的行政审批流程。对农业农村的重点项目和市场主体,在项目审批、注册登记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由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等部门负责。
  26、改善信用环境。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信用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增强涉农金融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招商引资的吸引力。由省金融办等部门负责。
  八、强化保障措施
  27、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农业农村投资工作由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指导投资方向、明确投资重点、研究投资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地方政府要加强工作机构,明确投资方向,制定项目计划,改善投资环境,加快项目实施,如期实现“五位一体”投资三年倍增行动。由省农业厅(省农工办)负责。
  28、严格部门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省直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研究提出本行业、本系统的项目投资计划和招商引资计划。省发改委在项目审批、省财政厅在财政资金使用、省国土厅在土地利用、省工商局在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部门在项目组织上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加强目标管理,按照“五位一体”年度建设项目任务和进度安排,明确工作责任目标和责任单位,确保投资计划落实、项目落地。由省直相关部门负责。
  29、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市、县扩大农业农村投资工作评价制度,把农业农村项目投资和引进社会资本的成效作为“三农”工作评价和省级以上涉农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建立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农村奖励制度,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社会反响好的优秀工商企业和企业家进行奖励。由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统计局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30、营造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把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建设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充分运用新闻、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政策和先进典型,为扩大农业农村投资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由省委宣传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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