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减灾救灾联合会正式成立
5月12日是全国第8个防灾减灾日。当日下午,由深圳市民政局牵头组织,近百家单位参与的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上,深圳市减灾救灾联合会正式成立,这是全国首家救灾减灾社会组织。记者从活动上获悉,新一期巨灾保险制度新增了住房损失补偿。
在这次主题活动现场,记者获悉,3月,深圳市民政局与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等单位签订了新一期巨保险协议,启动新一期巨灾保险制度。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均为承保对象。
据介绍,深圳市新一期巨灾保险率先采取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保障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就暴风(扩展到狂风、烈风、大风)、暴雨、崖崩、雷击等15种灾害,扩大到这些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和核事故风险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残疾救助、身故救助及政府启动核应急程序所提供的保障。
“新一期巨灾保险制度还增加了住房损失补偿,希望通过对灾后群众生活性住房倒损的予以一定的补偿。”深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基本责任列明的自然灾害,导致承保区域内的住房全部或部分倒塌,或出现危及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或构建物结构安全隐患的,保险人负责赔偿。每户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2万元(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为准),每次总限额为2亿元。
2014年6月1日起《深圳市巨灾救助保险协议书》正式生效,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