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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新建2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发布时间:2016-04-11 来源:东江时报 549

  “美丽乡村・清水治污”今年要做的重点

  污水处理

  ●麻陂镇等11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环保验收

  ●汝湖镇等27个镇办完善配套管网建设

  ●全市新建2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河道整治

  ●将整治包括小金河、梅湖沥、莲塘沥等79条农村河道

  保护水源

  ●全市计划完成5500亩桉树林改造

  规范养殖

  ●保持非法畜禽养殖业清理高压态势

  ●实施养殖专业户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企业监管

  ●年底前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生产项目

  今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全市新建2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畜禽养殖业治理上,养殖专业户适度集约化经营;整治农村河道,逐步实现农村河道“岸绿水清”的目标……“美丽乡村・清水治污”将让惠州的农村变得干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惠州市2016年度“美丽乡村・清水治污”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对今年我市如何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大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强化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全市新建2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按照《惠州市2016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要求,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2016年底前,麻陂镇等11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环保验收;汝湖镇等27个镇办完善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方案》提出,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继续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6年,全市新建2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完成“一村一设施”建设任务。

  同时,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工作,2015年新建的23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15年以前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在实施农村河道整治工程方面,《方案》提出要大力推进农村河道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要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制定农村河道整治方案。记者在《2016乡镇河道整治一览表》里看到,包括了小金河、梅湖沥、莲塘沥等79条河道都在整治范围内。

  养殖专业户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今年清水治污将继续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继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巩固禁养区非法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保持非法畜禽养殖业清理高压态势,防止非法养殖反弹回潮,确保禁养区内“零养殖”。定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采取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形式,严格查处畜禽养殖业违法行为,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时,积极推进畜禽养殖专业户污染治理,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域的畜禽养殖专业户适度集约化经营,采用“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鼓励依托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治污设施,实施养殖专业户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逐步完成畜禽养殖业的治理。

  农村水环境治理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

  在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方面有什么新举措呢?

  《方案》提出,以确保饮水安全为目标,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建设,实施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开展林相改造、生态公益林建设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2016年,全市计划完成5500亩桉树林改造。

  在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方面,将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施重点环境问题和重点污染源挂牌督办制度,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2016年底前,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生产项目,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

  保障方面,各县(区)政府要对本地区清水治污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农村水环境治理协调机制。同时不断加大“美丽乡村・清水治污”活动资金投入。不断探索PPP等公私合营模式,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社会资金等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继续坚持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制度,提高督查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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