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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民致富催化剂’小额贷款贴息‘

发布时间:2014-04-26 来源:新民网 3980
      我省去年共安排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1.11亿元,撬动农民小额贷款41.2亿元,惠及全省6.98万户农民。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我省的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实现了额度、期限、次数和地域的突破,这项民心工程将惠及更多农民。

      据省财政厅债务金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省农民小额贷款贴息撬动农民小额贷款41.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35亿元的117.8%,其中符合贴息条件的19.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4亿元的140%;全年累计拨付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10372.88万元。共惠及全省6.98万户农民,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题,对农民脱贫、增收和致富起到催化剂作用。

      “为使这项民心工程惠及更多的农民,我省在今年对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再次做出突破。”该处负责人称,2014年我省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实现了贷款额度、期限、次数和地域的四大突破。


      记者了解到,在贷款额度方面,农民和农村妇女小额贷款单笔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实际贷款金额计算进行财政贴息;单笔在10-50万的,按照10万元的贷款额度计算进行财政贴息。

     今后,农民小额贷款贴息也不再受贷款期限的限制,贷款期限1年以上(含1年)的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均给予1年贴息;贷款期限2年以上(含2年)的农村妇女小额贷款给予2年贴息。而且,对同一借款人年度内在同一金融机构多笔贷款累计总额10万元的部分给予贴息;对同一合作社年度内在同一金融机构多笔贷款累计总额100万元的部分给予贴息。

     此外,2014年的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不再受地域的限制。明确了海南省户籍农民在省内任何市县从事农业生产,该市县都必须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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