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已印发并实施
发布时间:2016-03-18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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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净收益中,不低于10%要用于安居工程资金。3月17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获悉,《长沙市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已印发并实施。
与2008年发布的《长沙市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也被纳入了安居工程资金。安居工程资金的使用范围有所扩大,增加的具体项目包括购买、改造或租赁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等用于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登记、修缮、维护、设备维修更新、公共配套设施完善改进,经核准减免由政府承担的租金及物业服务费,委托管理费和购买服务费,危房改造等相关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