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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签责任状力破三旧改造瓶颈

发布时间:2014-07-17 来源:南方日报 1556
  7月17日,广东将召开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笔者提前独家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本次会议中,省政府将首次与各地市签订“三旧”改造责任状,督促各市加快推进“三旧”改造。

  全省已完成改造的面积不足“三旧”用地总量的4%,广东将采取系列措施推进进度

  南方日报讯(记者 卢轶 通讯员 祝桂峰 实习生 温柔)7月17日,广东将召开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笔者提前独家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本次会议中,省政府将首次与各地市签订“三旧”改造责任状,督促各市加快推进“三旧”改造。

  “三旧”改造是国家给予广东的特殊优惠政策,特别对于土地资源紧缺的珠三角来说,对利用效率低、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的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用地进行再开发、再利用,不仅是提高用地效率,腾挪出新的发展空间,而且有拉动投资稳增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综合效益。

  “三旧”改造实施近5年来,广东已完成改造项目3065个,改造面积15.75万亩。广东经验也获得国家高度肯定,并开始逐步推广。不过,这项令不少省市“眼红”的政策,目前也遭遇了瓶颈。

  目前,全省已标图建库“三旧”用地416万亩,约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量的15%;包括旧城镇用地102万亩,旧厂房用地152万亩,旧村庄用地162万亩。但全省已完成改造的面积仅占416万亩的不足4%。而在“三旧”改造的主战场——珠三角,具备改造条件的“三旧”用地就多达240万亩,相当于珠三角建成区面积的40.7%,但目前已完成和正在改造的面积不足总量的10%。从统计数据来看,完成改造面积呈逐年下降趋势。

  为此,省国土资源厅计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并考虑对建设强度达到一定比例的地级以上市,逐步减少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形成指标约束和倒逼机制。而南方日报记者也从省国土资源厅独家获悉,省政府将与各市签订“三旧”改造责任状,督促各市加快推进“三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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