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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车祸、亏损......再谈Uber模式:吃得了共享风险的苦,再来说共享经济的甜

发布时间:2016-03-09 来源:投资界 794

  一、

  这两天,有一则报道引人关注:

  来自北京的一位消费者向北京商报记者投诉,Uber司机疲劳驾驶遭遇车祸受伤,消费者向Uber方面发出处理诉求也没有及时回馈。

  但涉事司机和Uber方面均对此予以否认——涉事司机表示,当晚曾在无订单间隙休息过,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是车辆右前轮突然爆胎,并非疲劳驾驶;Uber平台则发布公告称,事故处理小组一直与该用户保持联系,目前已经启动保险理赔程序。

  乘客、涉事司机、Uber三方各执一词。

  二、

  复盘事件始末,问题自然归结于,专车企业针对平台本身、合作租赁公司及司机监管机制的不完善。

  再往大了说,这牵扯到一个更为原始的话题:相关(共享经济)平台,应该为客户的安全承担多少责任?

  去年,美国19岁大学生雅各布·洛佩兹(Jacob Lopez)去年在西班牙马德里旅游时,被租住的Airbnb民宿的跨性别主人性侵。期间洛佩兹的母亲在美国收到儿子发来的“我被性侵”短信,立即通知Airbnb,但是Airbnb以隐私政策为由拒绝提供洛佩兹的住宿地址,还要她自己想办法向西班牙警方报案。而针对最近出现的客人受到性侵犯的案例,Airbnb解释说根据政策规定,他们在收到客户投诉时只能报警。

  Airbnb 没有派人确认Lopez的安全,只是将责任推给了客户的母亲且任凭事态发展;而Uber的客服似乎用“冷漠”冰冻了一切。以共享经济为主旋律的公司向来将客户尊为上宾,并致力于提高安全措施和舒适度。但是,在相关事件的处理上,总有一些不如人意。

  三、

  但这种情况本身并不难“理解”!

  现实中,我们很容易被共享经济身上强烈的“无产阶级革命色彩”所迷惑,而实际上,共享经济还是姓“资”的,其本质是由市场推动的一种交易行为——人们将手中闲置的资源共享出来,获得利益——这种行为的出发点,是建立在个人利己主义基础之上的。

  这种基因在当下的运行背景下,略带矛盾——一方面要求“供求双方”权责区分,但另一方面,类似的服务模式又已经超出了传统的法律约束范畴——共享经济虽然让个人很容易通过他们自己的房屋、车辆以及技能来获利,而用户除了以更低的成本利用了更多的资源之外,还买一赠一的打包了其背后的风险。互联网的大航海时代,新生代们像“海盗”一样打破规则,但却往往疏于建立。

  比较Uber当下的“麻烦”,同样的情景之下,一般出租公司应该如何如何处理呢?(当然,这只是应该!)

  乘客有权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如果乘客在出租车上出现相应事故,则出租车公司没有尽到把乘客安全、及时地送到目的地的义务。

  但共享经济相关的利益体却游走在模糊的阶段。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曾发布风险提示称,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

  四、
  也许你已经想到了保险。
  我们不能否认大部分类似企业所做出的努力,它们的确尽力在免去用户的后顾之忧——比如国内大部分叫车平台就都已推出了“先行赔付”基金,并要求相关司机或租赁公司投乘客险以及第三方责任险等。一些叫车平台甚至还设立了相关基金池,并委托保险公司进行相关的评估和赔付。
  但是就目前来看,相关程序以及处理模式却比较模糊。文首说到的纠纷,缘起也是消费者认为自己在向Uber方面发出处理诉求没有及时回馈。就此,我们或许还有必要梳理一下类似平台的理赔流程。
  首先,但凡商家,趋利自然无疑。于公于私,保险公司都不会热衷于处理个人公寓出租或是私车服务业务。早有分析指出,消费者所购买的保险是否能够完全为这些新生服务模式所带来的风险负责还很难确定。
  而在车主一方,出现事故进行理赔时,似乎会因为一些“不得已”的苦衷而“改变”流程。
  新华网此前报道,有记者在搭乘专车时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如果真的发生车祸情况,车主会与乘客达成一致口径,会对保险公司称是朋友或者家人。
  在调查中,有司机表示,在相关注册成为司机之前,第一步也是最主要的一个条件就是为车辆购买至少有30万元的三者险,有了这份保险乘客也乐意配合说谎,否则这钱让司机个人掏腰包很可能是一分钱都拿不到。而有乘客也表示,愿意在口径上和司机达成一致,因为既然能让保险公司出钱,公司理赔会比个人理赔快而迅速,也更有保障,“谁都不愿意再节外生枝闹出点事情来”。
  在这一过程中,平台的介入已经成为“不必要”。看似顺利的解决途径,也因此而缺少更行之有效的制约,反而“上不了台面”。司机与乘客的“合作”背后,使整个理赔的运行过程充满了随机性。
  五、
  是的,我们的看法略带悲观——
  2013年,在旧金山一个使用 Uber 的司机撞死了一名年仅 6 岁的小女孩,而 Uber 也因此遭到了起诉。但Uber 公司认为这起事件不在他们的责任范围之内,尤其是该名肇事司机在发生车祸时并没有使用 Uber 接单。
  最后,从案发到诉讼到有结果,胶着了两年之久。2015年的后续报道显示, Uber已经与相关庭达成了和解,事件本身最终有所了解。
  但问题是,我们,能利用一次次的诉讼案当做行业漏洞的“试金石”吗?
  司机或者房东与平台到底该以何种关系进行界定?用户体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要向谁追责?这些问题在短期内难以得出明确答案或者看似无法得到更具公信力的解读,业界寄希望于更多的诉讼出现为我们提供参考。但谁又能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实验者”?谁愿意,成为下一个“被选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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