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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认真贯彻新《条例》 全力打造全域旅游目的地

发布时间:2016-02-24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418

  苏州市旅游局局长朱国强《江苏省旅游条例》不仅是对国家、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政策意见的落地,也对经济新常态下基层旅游业转型发展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彰显了江苏旅游特色,在旅游公共服务、文明旅游、市场监管新业态等方面进行创新、规范,为苏州积极打造全域旅游目的地提供坚强法律保障和方向指引。

  今年,苏州将完成“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对市区旅游住宿业布局进行规划、探索民宿管理办法等,进一步优化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方向。同时,扎实做好旅游公共服务,打造面向散客时代、层次多样且适销对路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新格局,这是苏州旅游今后一个时期提质增效的重要依托。

  在市场监管创新方面,《条例》体现了以诚信体系建设为主线的旅游市场监管与品质提升新思路,将有效解决传统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中“小马拉大车”的症结性问题,是苏州构建全域旅游目的地市场监管体系的有效指引。今后一个时期,苏州将完善旅行社诚信体系,并集成“互联网+旅游”手段,进一步优化以“问题导向”提升旅游行业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机制,集中城市管理资源,提高依法治旅水平。与此同时,《条例》对旅游业态设置了“保护为先”,苏州将加快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全域旅游目的地的产品供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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