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开发区: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试点
发布时间:2016-01-27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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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初,淮安市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号)批复同意在开发区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改革试点工作。开发区国土分局积极探索打破现有模式,对新兴产业、周期短的产业根据产业周期特点、建设投产进度等,确定从10年到50年不等的弹性出让年期。
开发区国土分局根据区内实际,采取租让结合,先租赁后出让的方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多次研究探讨,初步按照产业生命周期和企业发展状况,在法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高年限范围内,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灵活期限出让等差别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企业申请用地时,由开发区相关部门委托专家对其要素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作为制定弹性年期出让的依据。期限届满时,用地单位若达到用地时承诺的建设规模和经济指标,仍正常生产并保持增长态势,可申请延期租赁或出让。对于考核不达标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处置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构筑物。目前,该局正在选择1-2个地块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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