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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出台政策支持基金集聚发展专项

发布时间:2015-12-29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887
  近日,合肥高新区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支持和引导基金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这也是合肥首 个支持基金产业集聚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按照规划,合肥高新区将用3年时间建成立足合肥、服务安徽省、辐射长三角,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基金集聚高地、金融创新高地、企业融资高地。
  《关于支持和引导基金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成本补贴、高端人才、办公用房补贴、投资风险补助、引进奖励等方面着力加大基金类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合肥高新区将按照注册资本或募集资金不同规模给予迁入或新注册基金的管理机构享受一次性奖励,最  高奖励达到1500万元。同时,给予贡献突出的基金公司投资奖补,最 高不超过其当年营收的4%。基金自获利年度起5年内,按不超过其利润的4%给予奖励,并对基金机构购置区内办公用房的给予一次性补贴,租房给予连续3年补贴。
  据合肥高新区财政局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合肥高新区成立了基金产业集聚发展暨以商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设立基金大厦,加快建设基金小镇,优化注册流程,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合肥高新区正多部门联合共同梳理园区中小企业信息,协助基金公司寻找到更优质的项目,为园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目前,合肥高新区已成功引进德丰杰、安徽省高新投基金、节能环保产业基金等30余家基金公司,园区基金总规模超300亿元。
  据悉,合肥高新区目前集聚企业1.2万多家,80%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巨大。政策鼓励基金投资区内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给予10%的一次性投资风险补助。鼓励基金机构发挥项目、人才资源优势,加大对合肥高新区投资比例,对基金投资的外地企业迁入合肥高新区且符合条件的,按企业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团队奖励。同时设立合肥高新区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鼓励孵化+融资模式支持双创企业,对于由创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项投资于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和团队的天使投资通过参股方式支持其发展,最 高可按20%的比例进行参股,若出现亏损,合肥高新区财政按照投资的10%给予一次性投资风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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