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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对南沙自贸区下放60项市级权限

发布时间:2015-09-25 来源:南方都市报 935
  昨日(9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示,拟下放市级管理权限60项,其中建设工程项目类的事项占了一半,这是广州市首次针对自贸区建设向南沙下放权限。按照《决定》,南沙自贸片区将获得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审批等权限。
  此次,广州市政府拟将60项市级管理权限委托下放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在自贸区南沙片区范围内实施。从权限的类别看,这次市级权限下放显然侧重南沙自贸片区在工程建设项目、商事登记审批领域,其中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权限最多,占了总数的一半,其次是商事登记审批、医疗等领域。
  在这份《决定》中,不少下放权限值得关注。譬如,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批下放后,南沙自贸区范围内的地名将由片区管委会话事;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审批权限下放后,除与全市相联系或影响全市的定价事项外,南沙自贸区有较大的自由定价空间;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权限下放后,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申办养老机构和残疾人福利机构的相关审批事项,可在南沙自贸片区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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