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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 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精简

发布时间:2015-05-27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1002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举行“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体系”暨“行政审批事项精简方案”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322”政策体系,并列出权利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大幅精简,以推动高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园区产业服务水平,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西安高新区此次发布的“1322”政策体系:“1”代表的是以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3”代表的是高新区2000万以下,2000万到5000万,5000万以上的科技型企业;“2”代表创新驱动和提质增效是各成长阶段企业的两个助推力;“2”代表的是为所有科技型企业成长所需要的两大关键性要素———人才要素和资本要素。政策体系具体包括:《关于实施特殊人才跨越计划的若干政策》、《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若干政策》、《关于年度优秀企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支持科技企业小巨人发展的若干政策》。

  高新区所发布的新政策中明确表示,凡是符合有关要求的,高新区管委会都将给予大力支持。《关于实施特殊人才跨越计划的若干政策》是为加快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和引领高新区产业发展,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高新区实施特殊人才跨越计划。政策不仅鼓励创新创业,也对高层次人才与技能人才等都给予奖励。其中,对于承担重大项目、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5000万元。

  《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若干政策》是为加速资本要素快速聚集,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将给予补贴与贴息。其中,鼓励企业参加科技保险,对保费在10万元以内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60%的补贴;对保费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50%的补贴;对参加《西安高新区科技企业集合投保方案》的企业,保费补贴再上浮1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同时,大力 鼓励企业上市发展 ,对于在国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高新区辖区以外的上市公司迁入西安高新区的,给予经营管理团队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是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推动西安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建设进程。该政策大力鼓励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支持研发企业入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更新改造,以及产业链“补链、扩链、强链”。其中研发投入增量奖励,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经专项审计确认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6%以上的企业,按超出部分最高给予50%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万元。

  《关于年度优秀企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是为全力支持西安高新区企业快速发展,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规模经济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打造一流的发展环境。该政策自主创新先进单位、特别贡献企业、产业发展、开放型经济优秀企业、促消费先进单位等都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奖励,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且为前三完成单位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第四、第五的完成单位,给予每家企业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于支持科技企业小巨人发展的若干政策》是为进一步加快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一大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企业小巨人,提升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和新兴产业发展层次。该政策大力加强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以及科技企业小巨人孵化,计划到2016年,全区科技企业小巨人总数达到600家,过亿元科技企业小巨人达到70家,培育具备海内外上市条件的企业100家。政策规定,对列入高新区科技企业小巨人支持计划的、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5000万元且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根据企业吸引贷款、投资以及企业的成长性、所在集群的发展情况,择优给予投资性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0万元。

  在此次发布会上,高新区还发布了行政审批精简方案。据悉,西安高新区本次简政放权工作涵盖管委会13个职能部门(不含支撑服务体系)和1个行政管理职能下沉试点园区。13个职能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社会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人才服务中心、市政配套中心,金融办,同时,将“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作为行政权力下沉试点园区。在行政审批精简工作中,西安高新区将原有59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至33项,其中:即办事项2项,当日办结的5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的11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7项,75%的事项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此外,《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5版)将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接受全社会监督,并要求管委会各职能部门今后不得自行设立、增加或者变相增加行政许可项目,确需新增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设立。另外,管委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审批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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