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优惠政策 > 正文
厦门市首次出台孵化器和产业创新联盟扶持政策
中工招商网 2013-11-26 来源:搜狐焦点产业新区  作者:未知  浏览:

       厦门市首次出台孵化器和产业创新联盟扶持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2〕5号),近日,由厦门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起草制定的《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厦门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和管理办法》陆续出台。这是厦门市首次出台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扶持政策。至此,厦门市科技创新三大载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创新型企业的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将大力促进厦门市创新型城市的建设。

  《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对市级孵化器和在孵及孵化成功企业的认定条件进行了说明,同时明确了孵化器及在孵企业的管理和资金扶持,鼓励民营资本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具体扶持政策主要有:对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它投资主体创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专项补助100万元;经认定的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科技孵化器每孵化成功一家科技型企业,给予科技孵化器(园区)建设单位20万元奖励等。该办法的出台将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载体的作用,培育高端的、前瞻的和具有带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早期企业,并为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提供丰沃的土壤。

  《厦门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和管理办法》针对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认定条件、支持方式以及考核管理做了详细的说明。对联盟的支持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支持联盟承担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类重大科技项目,并在项目执行完成验收后,按其经过专项审计后实际发生的研发经费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二是支持联盟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并给予配套资金资助;三是支持市级联盟申请国家级联盟,开展产业共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搭建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联盟编制并付诸实施的产业技术路线图,经过专家论证并通过后,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给予20-50万元的补贴。该办法的实施将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创新载体作用,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得以发挥,进而提升产业技术核心竞争力并推动产业升级。

 

 

标签:优惠政策  园区  
分享到: 更多
微微移动应用智能云平台
产业园区策划方案
中工招商网官方微信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客服中心|求租求购|业主委托|开放平台|园区全程服务|广告报价|留言反馈|联系我们
客户服务热线:400-8180-628   客服邮箱:kefu@zhaoshang800.com
Copyright © 2012 www.zhaoshang800.com 中工招商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09343号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