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土资网交地[2013]CA005号 2013-3-4
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详见出让公告
宗地编号: | DCA2012048-2 | 宗地面积: | 970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锦绣大道以南、袁山东路延伸段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0万元 | ||||||
场地平整:现状出让 基础设施:现状出让 | |||||||||
起始价: | 19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 该宗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应系统无此选项故选其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使用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3月05日 至 2013年03月25日 到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cland.gov.cn)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3月05日 至 2013年03月25日 到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cland.gov.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3月2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3月2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3月26日10时00分 在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cland.gov.cn)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1楼
联 系 人:李强、卢午初
联系电话:0795323734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