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确定了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治、生态建设地区农田综合整治、城乡统筹区域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工程3项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了盆西平原、盆地丘陵、盆周山地、川西南山地片区4个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片区;划定出成都平原综合整治区、盆地丘陵整治区、川西南山地河谷整治区、盆周山地整治区、川西北高山高原生态整治区五大土地整治区域,提出差别化的土地整治政策。
《规划》要求,重点开展八项工作: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统筹城乡发展,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推进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全面完成“5?12”汶川大地震灾后土地复垦任务;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地;有序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土地生态环境结构,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以重大项目为载体,确保土地整治的规模化和效益化;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