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中行巴彦淖尔分行将于2013年7月1日起下调个人商铺贷款利率,新利率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将下调6.67%。7月1日之前的商铺贷款执行原利率,7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利率。
按人民银行要求,除住房贷款外的其他类贷款,各家银行允许适当上浮,自行定价。中行一直执行的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0%的利率标准,据同业调查和客户反馈数据,中行原商业贷款利率已滞后于巴彦淖尔市经济运行要求,经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后,中行决定从7月1日起商铺贷款执行基础利率上浮40%的标准,即在原利率的基础上下调6.67%,从而增加竞价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