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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深圳现代物流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9 来源:中工招商网 2270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现代物流业作为新兴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实施广东省第九次党代会关于深圳要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和市场体系建设,成为我国乃至东南亚地区重要的物流基地的决策,实现深圳市委、市政府将现代物流业发展成为我市经济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依托珠江三角洲,衔接香港,面向国际,辐射内地,把深圳建设成为现代物流中心城市。以海、空港的快速发展为基础,以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为支撑,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培育物流市场,重点建设物流园区和扶持现代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打破区域和行业界限,加快物流资源整合,创新商品流程,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积极引进和培养物流人才,实现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推动现代物流业与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业三大支柱产业协调发展,促进深圳经济持续稳步增长。

  (二)战略目标

  "十五"期间,建成以国际物流为重点、以区域物流为基础、以城市配送物流为支撑的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将深圳发展成为跨国公司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和国际集散基地,形成以远洋运输、航空货运、国际中转、多式联运、批发配送、信息服务等为主体的物流基地。物流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形成一批营业额超过10亿元的综合性物流企业;重组并壮大农产品、电子配套产品等若干专业(批发)市场,大型配送中心和采购中心得到迅速发展。物流园区和运输、仓储、配送等相关领域实现电子数据交换和物流信息共享,全面实现报检、报关、报税电子化。到2005年,物流业的增加值达到600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0%,年均增长率比全市经济增长率高2个百分点。深圳港货物吞吐量超过85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800万标准箱;深圳机场的国际航空货物吞吐量达到8万吨以上,国内航空货物吞吐量达到33万吨以上;铁路货运量超过2000万吨;公路货运量超过2亿吨。货物运输平均运距有明显提高。现代物流企业承担的物流业务量占全社会物流总量的比重超过30%。采用现代物流技术的商业连锁企业的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0%以上。

  二、建立完善物流运输及信息基础设施

  (一)实施以港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海、空港投资建设力度,强化深圳港作为华南地区集装箱枢纽港和沿海主枢纽港的地位,改革与创新深圳机场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实现航空运输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区域性航空货运枢纽港和门户机场。"十五"期间,全市物流项目总投资要达到65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超过500亿元,政府投资超过200亿元。加快公路骨干网、物流及货运网、公交及轨道交通网和铁路运输网的建设,完善海、空港集疏运系统,构筑枢纽型、功能型的现代化物流基础设施体系。

  (二)加速建设物流信息平台。建立以电子身份认证、公共密匙安全体系、电子支付和电子数据交换等为基础的物流信息系统。实现货运物流网、加工贸易网、商贸流通网互联互通,提高物流业的服务效率和运作质量。加强物流信息规范化管理,降低使用公共信息平台的成本。鼓励物流企业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实现企业经营网络化。

  三、建设物流园区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

  (一)按照深圳物流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加快建设综合型和集散枢纽型两种类型的六大物流园区。园区的建设要紧密结合港口、机场、铁路和公路货运枢纽等重要的物流集散节点,并预留海关监管仓及检验检疫设施用地,实现物流在货运枢纽的合理组织和高效集散,形成快捷有效的物流运作体系。

  (二)抓紧建设综合型物流园区,形成与物流业相关的货运交易、代理、信息、管理、保险、金融等服务功能。前海湾物流园区依托西部港区、深港西部通道和平南铁路,重点发展港口及陆路散杂货集散、集装箱中转、加工、转运和配送。笋岗-清水河物流园区依托中心市区,主要发挥仓储、专业市场、采购中心等配送系统功能,定位为市域物流配送中心。

  (三)大力建设集散枢纽型物流园区。盐田港区物流园区要依托盐田港区,加快发展国际集装箱运输、中转、仓储、拆拼箱加工等;机场航空物流园区要进一步拓展国内货运,着力突破国际货运,发展航空物流、国际货代等业务;平湖物流园区要依托铁路,利用公铁联运、海铁联运等方式,侧重于深圳港中、远距离货物集疏运,内地至香港的中转物流,以及城市部分消费物流的集散、中转和配送服务;龙华物流园区要依托深圳至香港陆路口岸,重点发展集装箱货运接驳、中转、堆存、拆拼箱、货代等业务。

  (四)加快六大物流园区规划编制工作,完善相关的道路、电力、给排水、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充分发挥深圳港和深圳机场航空港的核心作用,加快盐田港区、蛇口港区、赤湾港区、妈湾港区、大铲湾港区、铜鼓航道、华南集装箱多式联运中心、深圳机场航空物流园区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加快推动深港西部通道、皇岗路货运通道和机场货运专用通道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物流园区道路的通达性以及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

  (五)采取多种模式发展物流园区。根据各园区的实际,按照政府规划先行、基础设施配套、企业为投资主体的原则,鼓励探索政府型、企业型以及政企合作型的物流园区开发管理模式。物流园区要形成综合、便捷的服务体系,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落户。

  (六)重点培育和发展以下六类骨干型物流企业:以仓储分拨为主的物流企业;以零担快运服务为主的物流企业;以特定客户服务为主的物流企业;以满足企业自我需求为主的物流企业;以综合物流服务为主的物流企业;以物流方案设计为主的物流企业。

  (七)推动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变。鼓励有条件的传统运输及服务企业和其它投资者根据自身优势,设立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利用自身的物流设施和社会物流资源,为用户提供综合性物流服务。

  (八)鼓励金融、保险、电信部门及生产和流通企业与现代物流企业结成合作联盟,以资产为纽带,以服务质量为品牌,以信息技术和专业化管理为基础,提高现代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九)发挥货运市场在物流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继续培育和发展货物运输代理市场,抓好市场规划,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巩固和提高我市区域性货物转运枢纽地位。

  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物流办)。市物流办的主要职责是:统一制定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快重点项目的立项以及国土、建设等环节的审批;依据物流业发展趋势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做好现代物流管理技术的推介和物流业发展状况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重点物流项目和进入物流园区企业认定制度。成立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依据物流企业资产、营业额、管理水平、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专业人才结构等因素制订物流企业进入物流园区标准,提出对重点物流项目和入园企业的认定意见,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已认定的物流项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实行联合审批,

  并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物流项目优惠政策予以办理相应手续。

  (三)实施优惠的土地、用电政策。进入六大物流园区的重点物流项目,其土地政策按市政府第83次用地审定会议审定的《深圳市现代物流园区土地管理政策》执行。重点物流项目的用电电价按工业用电标准收取。

  (四)实施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立项和投资政策。市计划主管部门在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中设立物流业重点投资项目,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企业采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和设备。对企业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和设备的,可列入政府科技三项经费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加快电子口岸建设。积极支持口岸通关改革,进一步改善口岸环境和查验监管条件,提高通关和查验监管效率。进一步提升口岸查验单位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立"无纸化"报检报验的运作模式,推行船舶和航空器进港前电子预申报方式。

  (六)加快物流业的对外开放,积极推进与香港物流业的合作。积极利用国内外的资金、设备、技术和智力,学习借鉴国际现代物流企业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鼓励支持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采购中心,积极探索开放租赁、速递、运输等分销体系,允许外资物流企业设立全资分支机构。

  (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遵循WTO 规则,制定完善物流业的法规和规章,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物流服务体系和企业运行机制,规范物流市场。充分发挥物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八)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懂经营、善管理的专业物流人才。专业物流人才享受高科技人才待遇。同时加强人才的培养工作。

  (九)有关人才、土地、用电、资金等扶持政策,以及重点物流项目和进入物流园区企业的认定,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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