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仓库厂房安全设计规范及管理注意事项
无锡仓库厂房安全管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厂房安全出口设计规范,厂房安全疏散距离,无锡仓库厂房消防电梯等设计规划和要求。
无锡仓库厂房安全出口规范要求
(1)无锡仓库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注: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规定的每层面积均指每层建筑面积。
(2).无锡仓库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使用面积不超过50 m2且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
地下室、半地下室如用防火墙隔成几个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无锡仓库厂房内最远工作地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表2.5.1规定。
无锡仓库厂房消防电梯要求规范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要求应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高度超过32m的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一台消防电梯(可与客、货梯兼用),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不应小于6.00m2,与防烟楼梯间使用的前室,其面积不应小于10.00 m2;
2)、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在底层应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向室外;
3)、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间前室,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5)、消防电梯,应设电话和消防队专用的操纵铵钮;
6)、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注:①高度超过32m的设有电梯的高层塔架,当每层工作平台人数不超过2人时,可不设消防电梯。
②丁、戊类厂房,当局部建筑高度超过32m且局部升起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m2时,可不设消防电梯。
无锡仓库厂房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承租单位严禁在承租区内设置危险品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配齐消防设施,制定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
2.承租单位因生产需要设置仓库而改变房屋、场地结构和使用性质,必须事先取得出租单位书面同意。对可燃物品仓库,应经地区消防部门批准同意。
3、承租单位因生产需要使用的涂料(颜料)、有机溶剂等化学危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4.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5.仓库内灯具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总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库外。工作人员离开仓库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