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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招商】招商引资,如何做好企业服务?杭州给出这28条答案!

发布时间:2018-11-27 来源:招商引资参考 21529

【导言】

近日,杭州市政府公布了《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其中包含建立“店小二”服务机制等共28条重磅举措,将对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产生重要影响,极具借鉴意义。为此,小编选取此政策全文进行分享,供参考。


杭州市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一、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1.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落实“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进一步削减企业群众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底前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00%全覆盖,2019年底前形成满足群众企业实际办事需求的标准化规范化办事事项及办事指南体系,在全市范围及全省其他地市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

      2. 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简化优化标准化。2018年底前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到2019年6月底前,形成 “全国领先、全省示范”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协调、管理、运行、监督体系。2020年底前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的时间压减至80天以内,小型项目压缩至45天以内。

      3.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一照一码、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商事制度改革。到2020年底前,实现新办企业网上办照和证照联办比例分别达到95%、90%。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推动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所有商事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到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从自主取名办理营业执照到可领取发票全流程2个工作日内办结,逐步推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简化企业注销程序,企业简易注销在公告期满未被提出异议的,受理后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完善规范现行产品认证制度,实现与国际通行办法接轨。

      4. 推进不动产登记再提速。升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推进信息跨部门共享,全面推广“房屋交易、税收、登记发证”一窗受理模式,进一步实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等事项联动办理,精简流程,缩短时限。优化不动产登记手机预约、预审核服务,推进网上申请向网上办件转化,实现线上线下服务互联、移动办事。2018年底前将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分别压减至5个、3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分别压减至4个、2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分别压减至2个、1个工作日以内。

      5. 打造“移动办事之城”。依托“城市大脑”,构建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到2020年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100%全流程网上可办。深化全市统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制定数据资源管理标准和开放共享规范,到2020年实现基础数据资源全归集、全打通、全共享。

      6. 减少企业用能报装约束。临时供水、临时供电凭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完首笔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申请开通,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费缴纳不再作为申请临时供水、临时供电的前置条件。2018年底前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平均总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2020年底前不超过10个工作日。供水方面,到2020年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供气方面,到2020年对设计流量每小时16立方米以下的工商用户办理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对16立方米(含)以上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

      7. 有效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推动执法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2018年底前完成平台及掌上执法系统的开发并试运行,2019年起全面推广应用。深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及时将监管结果向社会公开,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8. 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在政府采购方面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健全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对检查发现的围标、串标、无故不执行合同等问题,坚决予以打击查处。

      9. 建立“店小二”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有求必应,随叫随应”的“保姆式”服务。建立全方位和个性化的“一对一”重点企业服务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定期召开政企联席会、对话会,帮助分析和研判宏观经济形势,提振企业信心。建立及时有效的政策沟通和反馈机制,重大经济社会决策出台前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

二、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10. 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制定政策必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以普惠性政策为主。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制定实施杭州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平等待遇,特别是在基础性产业、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让民营企业公平享受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坚决打破政策的“玻璃门”“弹簧门”。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开放机制,在环保、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方面大力推广PPP模式,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

      11. 提高市场对外开放水平。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让外资“准入之门”更加宽敞,开办企业更加便利,同等享受涉企项目政策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便利。探索推进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实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办理。2018年底前,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事项一律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2020年底前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全面落实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实施意见。深化杭港高端服务业战略合作,争取建设杭港高端服务业合作集聚区。

      12. 提高跨境贸易便利程度。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先行先试监管流程再造,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2018年底前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三分之一以上,2020年底前通过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货物进出口通关时效和合规成本达到全国同类型口岸先进水平。加快数字化口岸建设,2018年底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所有推广功能实现全覆盖,主要功能应用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前,实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打造全球跨境电商最优发展生态,到2020年培育和引进1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境电商平台。推进“互联网+便捷退税”系统应用及覆盖,提高跨境企业退税效率,降低出口企业办税成本;探索研究B2B2C经营模式下的“自证交易”制度,提高企业便利化收汇;推进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完善网络贸易国际仲裁机制。

三、营造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

      13.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建设基于多规合一的产业大数据平台,并向社会统一公布招拍挂产业用地等空间资源应用信息。鼓励企业节约用地,在保持工业用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厂房项目,可以分幢、分层转让。实施工业平台全域挖潜增效工程,提高零星国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推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推动产业用地向园区、平台集中集聚。创新存量低效产业用地分割盘活机制。

      14.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落实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营改增后续税收政策,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清理和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探索通过“先收后退”或“财政代缴”等形式取消所有涉及企业的行政性收费,推动降低税费整体水平。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依法明确可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并允许收费的中介服务,实行目录化管理,明示付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法定依据的,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中介服务评估评审报告。进一步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

      15.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行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建立健全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机制。降低输配电价格,进一步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模,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到2020年再降低10%。开展物流降本增效行动,2018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运营证,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实施网络提速降费计划,提升网络接入覆盖率和用户普及率,大幅降低网络接入资费,2018年底前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全面推进公共场所4G全覆盖,加快5G技术的网络部署,推进5G率先商用,打造“5G第一城”。

      16.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面实施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到2020年底前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235家,直接融资占比35%以上。争取国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贷联动试点。鼓励设立融资租赁专营公司,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探索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做大做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增加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制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到2020年,完成担保融资不少于15亿元,融资企业不少于400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加大对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推动银行创新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到2020年全市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科技金融服务银行机构不少于10家,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信贷余额100亿元以上。扩大中小企业转贷基金规模,完善企业续贷政策,鼓励支持“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强化国有投资平台作用,做大做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设立战略性新兴投资基金,加大对涉及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产业项目的投资。

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业创新环境

      17. 优化人才引育留用机制。推行外国人才分类认定政策,加大对海外高端人才引进的扶持力度。拓展海外人才工作站、离岸协同创新中心等引才“触角”,探索顶尖人才柔性引进。到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65万左右。在全市重点领域集聚一批国家级和世界级领军人才,到2020年三年累计引进并重点支持2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产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到2020年实现全市范围内优秀年轻干部、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等本土人才国际化培养不少于6万人次。启动“杭商名家”培养计划。建立企业紧缺特殊人才的市场化评价机制,健全青年人才引育评价机制。

      18. 加强平台建设支撑。扎实推进“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工程,重点推进西湖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杭州高等研究院等建设,大力推进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建设,加快推进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国际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强化平台协同联动,探索市域范围内创新成果产业化转移机制,推进高新区(滨江)、杭州经开区“一区多园”建设。建立特色小镇联盟,发挥小镇“孵化”和溢出效应,推动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信息链融合发展。开展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和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孵化器推荐工作,到2020年全市创建市级众创空间150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160家以上。

      19. 加大创新政策支持。加快实施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大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财政补助力度。修订《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科学制定申报条件,让更多的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得到政策扶持。到2020年,浙江省、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数量达到30家。研究制定促进在杭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一揽子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出台政府采购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政策,对有关部门认定的暂不具有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且首次投向市场的“浙江制造精品”名单内的杭产品,实行首购政策。进一步完善“创新券”等支持企业创业创新的公共服务政策。

      20.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围绕创新创业生命周期细化服务举措,让各类人才有用武之地、无后顾之忧。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美好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市参与名校集团化办学的中小学、幼儿园比例达60%以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现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健全涉外教育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达到8所。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优化工程,到2020年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4以上。深化国际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国际医疗费用结算体系,到2020年创设国际医疗(医学)中心6家以上。高标准推进国际化社区建设。开展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通过放宽签证、深化外籍人才出入境管理改革试点等提高外籍人才流动便利化程度。

      21. 强化人才住房保障。以各类人才安居乐业为基本目标,加快探索研究我市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的总体设计。到2020年实现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全市累计建成不少于4万套“蓝领公寓”,开工建设5万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在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方面,按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做地主体2018—2021年住宅计划出让用地总量的5%,确定其四年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供地指标,编制出让及开竣工计划并落实。

五、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2. 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要像尊重科学家一样保护和尊重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保护企业物权、债权、财产所有权等权利,依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依法处理各类涉产权保护案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产权纠纷的司法处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的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一旦发现严肃予以查处问责。加快推进涉企优惠政策落地,严禁把涉企优惠政策作为“工作抓手”,杜绝“企业不上门不给,企业不跑腿不办”。简化企业破产程序,探索建立简易破产流程。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

      23. 打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标杆城市。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杭州商业运行的重要基石和重要支撑,推动信用在社会、经济管理中深度应用,2018年底前建立覆盖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到2020年实现事项、人员、查询“三个全覆盖”。全面深化信用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政务云服务,提升平台数据归集能力,到2020年市域范围内所有行政监管、处罚事项全部纳入信用数据平台,所有信用数据事项按条件可公开查询。着力打造信用免押金城市,到2020年信用免押服务覆盖便民服务全领域。加强多领域联合惩戒,常态化开展失信黑名单发布曝光工作,让失信企业、失信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老赖”等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面推动诚信政府建设,构建政务信用承诺机制和政务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政府失信记录,杜绝以政府换届、领导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

      24. 建设最安全城市。坚决打好平安创建攻坚战,平安考核2018年进全省前6名,2019年进入全省前3名,2020年争创平安金鼎,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全国领先。深化“雪亮工程”,建立完善智慧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侵权等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稳定的行为。深化杭州互联网法院建设,探索互联网领域司法保护的新机制。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创新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在杭州”行动,加强消费维权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消防、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管理,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生产建设环境。

      25. 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扶持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资本化运营模式。加大对数字内容产品等保护力度,将大数据产权和交易规则纳入立法议程,完善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等相关制度,健全数据产权保护制度。开展专利保险,创新知识产权保险品种,鼓励企业加强对核心知识产权的保护。拓展诉调对接空间,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设立巡回法庭,依法支持保障创业创新。争取设立杭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展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试点。探索互联网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力度。

六、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态生活环境

      26.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品质。以更高标准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持续实施“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五废共治”攻坚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使杭州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山更绿。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以上,市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以下,县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1%,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100%。到2020年,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城区污水“零直排”。

      27. 建设最美人居生活环境。统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和美丽廊道建设,塑造山水园林交融、东方特色凸显的杭州风貌,努力实现“产城人”融合、“居业游”共进。前瞻谋划和建设一批网络泛在化、系统集成化、设备智能化、设计生态化的“未来社区”,引领城市人居品质的新风尚。加快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速轨道交通、快速路网、主干道建设,加密过江通道,深入开展“交通治堵”专项行动,通过城市交通“硬联通”和城市大脑的“软计算”,全面降低企业、居民的“时间成本”。

      28. 着力优化文化软环境。大力推进实施“城市记忆”工程,深化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和西湖文化、运河文化、钱塘江文化的挖掘和传播,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彰显“最忆是杭州”的城市文化魅力,让杭州成为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以文安商、以文养商”的标杆示范。持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大力弘扬“最美精神”,巩固拓展“礼让斑马线”等成果,专项整治乱鸣喇叭、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使“最美现象”从“时尚”成为“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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